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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推进会暨三级医疗机构现场观摩培训会议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为全面总结2021年上半年全省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下半年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全省“两品一械”安全监测工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召开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推进会暨三级医疗机构现场观摩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通报2021年上半年全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二)安排2021年下半年全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及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三)药物警戒相关知识专题培训;
  (四)三级医疗机构现场观摩交流。
  二、参会人员
  (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处、药政处、疾控处相关负责同志各1名;
  (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化妆品监管处相关负责同志各1名;甘肃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三)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相关负责人1名;
  (四)各市(州)、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副局长1名,各市(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人1名;
  (五)全省三级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分管领导1名。
  三、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8月12日下午报到,8月13日会议,8月14日上午离会,会期一天。
  (二)地点:嘉峪关宾馆,地址:嘉峪关市新华北路1号,电话:0937-6201588,6226983。
  四、其他事项
  (一)各参会人员于2021年7月30日前手机扫码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将收到报名成功的短信通知,请注意查收。短信通知将提示报名者的报名序号,请妥善保管以便会议报到使用。
  (二)此次会议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主办,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承办。参会人员食宿费用由会议承担,交通费用自理。
  (三)按照我省疫情防控要求,本次会议不接受会前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人员报名;参会人员报到前14天内身体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不能参加会议;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结束14天内,参会人员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病例的,要及时告知会议工作人员;会议报到时须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新甘肃绿码”,双码均显示无异常方可参会。
  联系人:刘蓉宣丽红胡永清
  电话:13809310578/18215151105/18009471688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6日